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
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
四川眉山:稻田边响起法槌声 巡回法庭现场化解耕地纠纷中新网眉山6月(yuè)7日(rì)电 (记者 刘忠俊)6月6日,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高标准农田旁,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在此公开审理(gōngkāishěnlǐ)一起(yìqǐ)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。70余亩粮田的撂荒问题、14.8万元租金争议,吸引周边村民、种粮大户等百余人旁听。
稻田边的巡回法庭吸引了不少村民、种粮户现场旁听。记者 刘忠俊(liúzhōngjùn) 摄(shè)
据了解,案件因冯某某(mǒumǒu)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“联合社”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(wèi)支付租金且有(yǒu)70余亩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,并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(wànyúyuán)及(jí)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承办法官郑洋洋庭审前实地勘查,核实土地撂荒及补种等情况。
庭审聚焦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,补种(bǔzhòng)费用该由谁承担?“流转合同明确约定不得闲置耕地。”原告方出示证据显示撂荒(liàohuāng)区域杂草丛生(zácǎocóngshēng)。被告辩称其他原因暂缓种植,但未能(wèinéng)提供农事记录佐证。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判决冯某某支付全部租金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,合计19.5万元。“农民在流转耕地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时,既受合同条款(hétóngtiáokuǎn)约束,也受相应执法监督(zhífǎjiāndū)。一旦出现土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宣判后,郑洋洋(yángyáng)向村民解释耕地保护规定(guīdìng)。种粮大户表示,以前觉得签完合同就没事,现在知道撂荒也是要担责的。
庭审(tíngshěn)现场村民、种粮户旁听案件审理。记者 刘忠俊 摄
这场审判(shěnpàn)是眉山(méishān)法院“司法护粮”行动(xíngdòng)的缩影(suōyǐng)。2022年以来(lái),眉山法院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等五项机制,设置(shèzhì)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,建立“立审执”绿色通道。数据(shùjù)显示,三年来眉山全市法院审结涉农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资金1.29亿元,80%纠纷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化解。“让农民看得见司法过程,才能信得过裁判结果(jiéguǒ)。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指出,此类巡回审判既降低诉讼(sùsòng)成本(chéngběn),又以直观方式普及法律,也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“乡土经验”。目前,眉山已在8个粮食产业园设立司法服务站,组建由农技专家、法律工作者构成的调解团队。
法槌清脆落下,冯某某表示认可欠款事实。同时,联合社已将案涉耕地重新流转给种粮(zhǒngliáng)户(hù)。微风吹过刚插秧的(de)稻田,新一季稻苗在曾经的撂荒地上泛起绿浪。
中新网眉山6月(yuè)7日(rì)电 (记者 刘忠俊)6月6日,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永丰村高标准农田旁,东坡区法院富牛法庭在此公开审理(gōngkāishěnlǐ)一起(yìqǐ)耕地经营权流转纠纷案。70余亩粮田的撂荒问题、14.8万元租金争议,吸引周边村民、种粮大户等百余人旁听。
稻田边的巡回法庭吸引了不少村民、种粮户现场旁听。记者 刘忠俊(liúzhōngjùn) 摄(shè)
据了解,案件因冯某某(mǒumǒu)与东风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(以下简称(jiǎnchēng)“联合社”)签订合同,流转使用土地310余亩,主要用于粮食种植。冯某某一直未(wèi)支付租金且有(yǒu)70余亩耕地撂荒。联合社组织工人对撂荒耕地进行种植,并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判令冯某某支付土地租金14.8万余元(wànyúyuán)及(jí)违约金,并支付种植费用4.7万余元及逾期利息。承办法官郑洋洋庭审前实地勘查,核实土地撂荒及补种等情况。
庭审聚焦违约金计算标准是否合理,补种(bǔzhòng)费用该由谁承担?“流转合同明确约定不得闲置耕地。”原告方出示证据显示撂荒(liàohuāng)区域杂草丛生(zácǎocóngshēng)。被告辩称其他原因暂缓种植,但未能(wèinéng)提供农事记录佐证。经过审理,法庭当庭判决冯某某支付全部租金、补种费用及逾期利息,合计19.5万元。“农民在流转耕地经营权(jīngyíngquán)时,既受合同条款(hétóngtiáokuǎn)约束,也受相应执法监督(zhífǎjiāndū)。一旦出现土地撂荒、闲置、“非粮化”等情形,相关责任人必须整改,并承担相应费用。”宣判后,郑洋洋(yángyáng)向村民解释耕地保护规定(guīdìng)。种粮大户表示,以前觉得签完合同就没事,现在知道撂荒也是要担责的。
庭审(tíngshěn)现场村民、种粮户旁听案件审理。记者 刘忠俊 摄
这场审判(shěnpàn)是眉山(méishān)法院“司法护粮”行动(xíngdòng)的缩影(suōyǐng)。2022年以来(lái),眉山法院建成全省首批“天府(tiānfǔ)粮仓”司法保护基地,启动“天府粮仓”巡回办案点、“天府粮仓”司法助农专家服务站、涉农案件专业法庭等五项机制,设置(shèzhì)12个“稻田里的法庭”涉农巡回审判点,建立“立审执”绿色通道。数据(shùjù)显示,三年来眉山全市法院审结涉农案件881件,执行到位资金1.29亿元,80%纠纷通过调解前置程序化解。“让农民看得见司法过程,才能信得过裁判结果(jiéguǒ)。”四川农业大学法学院院长颜勇指出,此类巡回审判既降低诉讼(sùsòng)成本(chéngběn),又以直观方式普及法律,也为粮食主产区司法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“乡土经验”。目前,眉山已在8个粮食产业园设立司法服务站,组建由农技专家、法律工作者构成的调解团队。
法槌清脆落下,冯某某表示认可欠款事实。同时,联合社已将案涉耕地重新流转给种粮(zhǒngliáng)户(hù)。微风吹过刚插秧的(de)稻田,新一季稻苗在曾经的撂荒地上泛起绿浪。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